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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干货!彻底理解Js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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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

创建对象

虽然 Object 构造函数或对象字面量都可以用来创建单个对象,但这些方式有个明显的缺点:使用同 一个接口创建很多对象,会产生大量的重复代码。为解决这个问题,人们开始使用工厂模式的一种变体。

工厂模式

工厂模式是软件工程领域一种广为人知的设计模式,这种模式抽象了创建具体对象的过程。考虑到在 ECMAScript中无法创建类,开发人员 就发明了一种函数,用函数来封装以特定接口创建对象的细节,如下面的例子所示。

function createPerson(name, age, job){     var o = new Object();
     o.name = name;
     o.age = age;
     o.job = job;
     o.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return o;
 }var person1 = createPerson("Nicholas", 29, "Software Engineer");var person2 = createPerson("Greg", 27, "Doctor");

函数 createPerson()能够根据接受的参数来构建一个包含所有必要信息的 Person 对象。可以无 数次地调用这个函数,而每次它都会返回一个包含三个属性一个方法的对象。工厂模式虽然解决了创建 多个相似对象的问题,但却没有解决对象识别的问题(即怎样知道一个对象的类型)。随着 JavaScript 的发展,又一个新模式出现了。

构造函数模式

unction Person(name, age, job){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this.job = job;     this.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Nicholas", 29, "Software Engineer");var person2 = new Person("Greg", 27, "Doctor");

在这个例子中,Person()函数取代了 createPerson()函数。我们注意到,Person()中的代码 除了与 createPerson()中相同的部分外,还存在以下不同之处:

  • 没有显式地创建对象

  • 直接将属性和方法赋给了 this 对象

  • 没有 return 语句

此外,还应该注意到函数名 Person 使用的是大写字母 P。按照惯例,构造函数始终都应该以一个 大写字母开头,而非构造函数则应该以一个小写字母开头。这个做法借鉴自其他 OO语言,主要是为了 区别于 ECMAScript中的其他函数;因为构造函数本身也是函数,只不过可以用来创建对象而已。

要创建 Person 的新实例,必须使用 new 操作符。以这种方式调用构造函数实际上会经历以下 4 个步骤:


  1. 创建一个新对象

2.将构造函数的作用域赋给新对象(因此 this 就指向了这个新对象)

3.执行构造函数中的代码(为这个新对象添加属性)

4.返回新对象

在前面例子的后,person1 和 person2 分别保存着 Person 的一个不同的实例。这两个对象都 有一个 constructor(构造函数)属性,该属性指向 Person,如下所示:

alert(person1.constructor == Person);  //true alert(person2.constructor == Person);  //true

创建自定义的构造函数意味着将来可以将它的实例标识为一种特定的类型;而这正是构造函数模式 胜过工厂模式的地方。在这个例子中,person1 和 person2 之所以同时是 Object 的实例,是因为所 有对象均继承自 Object(详细内容稍后讨论)。

1. 将构造函数当作函数

构造函数与其他函数的唯一区别,就在于调用它们的方式不同。不过,构造函数毕竟也是函数,不 存在定义构造函数的特殊语法。任何函数,只要通过 new 操作符来调用,那它就可以作为构造函数;而 任何函数,如果不通过 new 操作符来调用,那它跟普通函数也不会有什么两样。例如,前面例子中定义 的 Person()函数可以通过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来调用:

// 当作构造函数使用 let person = new Person("Nicholas", 29, "Software Engineer");
person.sayName(); //"Nicholas" // 作为普通函数调用Person("Greg", 27, "Doctor"); // 添加到 window window.sayName(); //"Greg"// 在另一个对象的作用域中调用var o = new Object();
Person.call(o, "Kristen", 25, "Nurse");
o.sayName(); //"Kristen"

这个例子中的前两行代码展示了构造函数的典型用法,即使用 new 操作符来创建一个新对象。接下 来的两行代码展示了不使用new操作符调用Person()会出现什么结果:属性和方法都被添加给window 对象了。有读者可能还记得,当在全局作用域中调用一个函数时,this 对象总是指向 Global 对象(在 浏览器中就是 window 对象)。因此,在调用完函数之后,可以通过 window 对象来调用 sayName()方 法,并且还返回了"Greg"。后,也可以使用 call()(或者 apply())在某个特殊对象的作用域中 调用Person()函数。这里是在对象o的作用域中调用的,因此调用后o就拥有了所有属性和sayName() 方法。

这里补充一下call():
Function.call(obj,[param1[,param2[,…[,paramN]]]])
obj:这个对象将代替Function类里this对象
params:这个是一个参数列表,它将作为参数传给Function

2.构造函数的问题

构造函数模式虽然好用,但也并非没有缺点。使用构造函数的主要问题,就是每个方法都要在每个 实例上重新创建一遍。在前面的例子中,person1 和 person2 都有一个名为 sayName()的方法,但那 两个方法不是同一个 Function 的实例。不要忘了——ECMAScript中的函数是对象,因此每定义一个 函数,也就是实例化了一个对象。从逻辑角度讲,此时的构造函数也可以这样定义。

即function Person(name, age, job){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this.job = job;     this.sayName = new Function("alert(this.name)"); // 与声明函数在逻辑上是等价的 }

从这个角度上来看构造函数,更容易明白每个 Person 实例都包含一个不同的 Function 实例(以 显示 name 属性)的本质。说明白些,以这种方式创建函数,会导致不同的作用域链和标识符解析,但 创建 Function 新实例的机制仍然是相同的。因此,不同实例上的同名函数是不相等的,以下代码可以 证明这一点

alert(person1.sayName == person2.sayName);  //false

然而,创建两个完成同样任务的 Function 实例的确没有必要;况且有 this 对象在,根本不用在 执行代码前就把函数绑定到特定对象上面。因此,大可像下面这样,通过把函数定义转移到构造函数外 部来解决这个问题。

function Person(name, age, job){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this.job = job;     this.sayName = sayName;
 } 
function sayName(){
     alert(this.name);
 }var person1 = new Person("Nicholas", 29, "Software Engineer"); 
var person2 = new Person("Greg", 27, "Doctor");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把 sayName()函数的定义转移到了构造函数外部。而在构造函数内部,我们 将 sayName 属性设置成等于全局的 sayName 函数。这样一来,由于 sayName 包含的是一个指向函数 的指针,因此 person1 和 person2 对象就共享了在全局作用域中定义的同一个 sayName()函数。这 样做确实解决了两个函数做同一件事的问题,可是新问题又来了:在全局作用域中定义的函数实际上只 能被某个对象调用,这让全局作用域有点名不副实。而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如果对象需要定义很多方 法,那么就要定义很多个全局函数,于是我们这个自定义的引用类型就丝毫没有封装性可言了。好在, 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使用原型模式来解决(说白了都是为了性能,减少不必要的内存空间使用)。

原型模式

我们创建的每个函数都有一个 prototype(原型)属性,这个属性是一个指针,指向一个对象, 而这个对象的用途是包含可以由特定类型的所有实例共享的属性和方法。如果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那 么 prototype 就是通过调用构造函数而创建的那个对象实例的原型对象。使用原型对象的好处是可以 让所有对象实例共享它所包含的属性和方法。换句话说,不必在构造函数中定义对象实例的信息,而是 可以将这些信息直接添加到原型对象中,如下面的例子所示:

function Person(){} 
Person.prototype.name = "Nicholas";
Person.prototype.age = 29;
Person.prototype.job = "Software Engineer"; Person.prototype.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let person1 = new Person(); 
person1.sayName();   //"Nicholas" let person2 = new Person(); 
person2.sayName();   //"Nicholas" console.log(person1.sayName == person2.sayName);  //true

在此,我们将 sayName()方法和所有属性直接添加到了 Person 的 prototype 属性中,构造函数 变成了空函数。即使如此,也仍然可以通过调用构造函数来创建新对象,而且新对象还会具有相同的属 性和方法。但与构造函数模式不同的是,新对象的这些属性和方法是由所有实例共享的。换句话说, person1 和 person2 访问的都是同一组属性和同一个 sayName()函数。要理解原型模式的工作原理, 必须先理解 ECMAScript中原型对象的性质。

  1. 理解原型对象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创建了一个新函数,就会根据一组特定的规则为该函数创建一个 prototype 属性,这个属性指向函数的原型对象。在默认情况下,所有原型对象都会自动获得一个 constructor (构造函数)属性,这个属性包含一个指向 prototype 属性所在函数的指针。就拿前面的例子来说, Person.prototype. constructor 指向 Person。而通过这个构造函数,我们还可继续为原型对象 添加其他属性和方法。
    创建了自定义的构造函数之后,其原型对象默认只会取得 constructor 属性;至于其他方法,则 都是从 Object 继承而来的。当调用构造函数创建一个新实例后,该实例的内部将包含一个指针(内部 属性),指向构造函数的原型对象。ECMA-262第 5版中管这个指针叫[[Prototype]]。虽然在脚本中 没有标准的方式访问[[Prototype]],但 Firefox、Safari 和 Chrome 在每个对象上都支持一个属性 proto;而在其他实现中,这个属性对脚本则是完全不可见的。不过,要明确的真正重要的一点就 是,这个连接存在于实例与构造函数的原型对象之间,而不是存在于实例与构造函数以前面使用 Person 构造函数和 Person.prototype 创建实例的代码为例,下图展示了各个对 象之间的关系。
    之间。

    webp


    图 6-1展示了 Person 构造函数、Person 的原型属性以及 Person 现有的两个实例之间的关系。 在此,Person.prototype指向了原型对象,而Person.prototype.constructor又指回了Person。 原型对象中除了包含 constructor 属性之外,还包括后来添加的其他属性。Person 的每个实例—— person1 和 person2 都包含一个内部属性,该属性仅仅指向了 Person.prototype;换句话说,它们 与构造函数没有直接的关系。此外,要格外注意的是,虽然这两个实例都不包含属性和方法,但我们却可以调用 person1.sayName()。这是通过查找对象属性的过程来实现的。
    虽然在所有实现中都无法访问到[[Prototype]],但可以通过 isPrototypeOf()方法来确定对象之 间是否存在这种关系。从本质上讲,如果[[Prototype]]指向调用 isPrototypeOf()方法的对象 (Person.prototype),那么这个方法就返回 true,如下所示:

alert(Person.prototype.isPrototypeOf(person1));  //true alert(Person.prototype.isPrototypeOf(person2));  //true

这里,我们用原型对象的 isPrototypeOf()方法测试了 person1 和 person2。因为它们内部都 有一个指向 Person.prototype 的指针,因此都返回了 true
ECMAScript 5增加了一个新方法,叫 Object.getPrototypeOf(),在所有支持的实现中,这个 方法返回[[Prototype]]的值。例如:

alert(Object.getPrototypeOf(person1) === Person.prototype); //true alert(Object.getPrototypeOf(person1).name); //"Nicholas"

这里的第一行代码只是确定 Object.getPrototypeOf()返回的对象实际就是这个对象的原型。
第二行代码取得了原型对象中 name 属性的值,也就是"Nicholas"。使用 Object.getPrototypeOf() 可以方便地取得一个对象的原型,而这在利用原型实现继承(本系列稍后会讨论)的情况下是非常重要的。 支持这个方法的浏览器有 IE9+、Firefox 3.5+、Safari 5+、Opera 12+和 Chrome。

重点来了:
每当代码读取某个对象的某个属性时,都会执行一次搜索,目标是具有给定名字的属性。搜索首先 从对象实例本身开始。如果在实例中找到了具有给定名字的属性,则返回该属性的值;如果没有找到, 则继续搜索指针指向的原型对象,在原型对象中查找具有给定名字的属性。如果在原型对象中找到了这 个属性,则返回该属性的值。也就是说,在我们调用 person1.sayName()的时候,会先后执行两次搜索。首先,解析器会问:“实例 person1 有 sayName 属性吗?”答:“没有。”然后,它继续搜索,再 问:“person1 的原型有 sayName 属性吗?”答:“有。”于是,它就读取那个保存在原型对象中的函 数。当我们调用 person2.sayName()时,将会重现相同的搜索过程,得到相同的结果。而这正是多个 对象实例共享原型所保存的属性和方法的基本原理。

虽然可以通过对象实例访问保存在原型中的值,但却不能通过对象实例重写原型中的值。如果我们 在实例中添加了一个属性,而该属性与实例原型中的一个属性同名,那我们就在实例中创建该属性,该 属性将会屏蔽原型中的那个属性。来看下面的例子。

function Person(){ } 
 
Person.prototype.name = "Nicholas";
Person.prototype.age = 29; 
Person.prototype.job = "Software Engineer"; Person.prototype.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var person2 = new Person(); 
person1.name = "Greg"; 
alert(person1.name);     //"Greg"——来自实例 alert(person2.name);     //"Nicholas"——来自原型

在这个例子中,person1 的 name 被一个新值给屏蔽了。但无论访问 person1.name 还是访问 person2.name 都能够正常地返回值,即分别是"Greg"(来自对象实例)和"Nicholas"(来自原型)。 当在 alert()中访问 person1.name 时,需要读取它的值,因此就会在这个实例上搜索一个名为 name 的属性。这个属性确实存在,于是就返回它的值而不必再搜索原型了。当以同样的方式访问 person2. name 时,并没有在实例上发现该属性,因此就会继续搜索原型,结果在那里找到了 name 属性。

重点又来了
当为对象实例添加一个属性时,这个属性就会屏蔽原型对象中保存的同名属性;换句话说,添加这 个属性只会阻止我们访问原型中的那个属性,但不会修改那个属性。即使将这个属性设置为 null,也只会在实例中设置这个属性,而不会恢复其指向原型的连接。不过,使用 delete 操作符则可以完全删 除实例属性,从而让我们能够重新访问原型中的属性,如下所示。

function Person(){ } 
 
Person.prototype.name = "Nicholas";
Person.prototype.age = 29;
Person.prototype.job = "Software Engineer"; Person.prototype.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var person2 = new Person(); 
person1.name = "Greg"; 
alert(person1.name);     //"Greg"——来自实例 alert(person2.name);     //"Nicholas"——来自原型 delete person1.name; 
alert(person1.name);     //"Nicholas"——来自原型

在这个修改后的例子中,我们使用 delete 操作符删除了 person1.name,之前它保存的"Greg" 值屏蔽了同名的原型属性。把它删除以后,就恢复了对原型中 name 属性的连接。因此,接下来再调用 person1.name 时,返回的就是原型中 name 属性的值了。
使用 hasOwnProperty()方法可以检测一个属性是存在于实例中,还是存在于原型中。这个方法(不 要忘了它是从 Object 继承来的)只在给定属性存在于对象实例中时,才会返回 true。来看下面这个例子

function Person(){ } 
 
Person.prototype.name = "Nicholas"; 
Person.prototype.age = 29; 
Person.prototype.job = "Software Engineer"; 
Person.prototype.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var person2 = new Person(); 
alert(person1.hasOwnProperty("name"));  //false person1.name = "Greg"; 
alert(person1.name);     //"Greg"——来自实例 alert(person1.hasOwnProperty("name"));  //truealert(person2.name);     //"Nicholas"——来自原型alert(person2.hasOwnProperty("name"));  //false delete person1.name; 
alert(person1.name);     //"Nicholas"——来自原型 alert(person1.hasOwnProperty("name"));  //false

通过使用 hasOwnProperty()方法,什么时候访问的是实例属性,什么时候访问的是原型属性就 一清二楚了。调用 person1.hasOwnProperty( "name")时,只有当 person1 重写 name 属性后才会 返回 true,因为只有这时候 name 才是一个实例属性,而非原型属性。图 6-2展示了上面例子在不同情 况下的实现与原型的关系(为了简单起见,图中省略了与 Person 构造函数的关系)。


webp

ECMAScript 5 的 Object.getOwnPropertyDescriptor()方法只能用于实例属 性,要取得原型属性的描述符,必须直接在原型对象上调用 Object.getOwnPropertyDescriptor()方法。

2.原型与 in 操作符

重点重点
有两种方式使用 in 操作符:单独使用和在 for-in 循环中使用。在单独使用时,in 操作符会在通 过对象能够访问给定属性时返回 true,无论该属性存在于实例中还是原型中。看一看下面的例子。

function Person(){ } 
 
Person.prototype.name = "Nicholas"; 
Person.prototype.age = 29; 
Person.prototype.job = "Software Engineer"; 
Person.prototype.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var person2 = new Person(); 

alert(person1.hasOwnProperty("name"));  //false alert("name" in person1);  //true person1.name = "Greg"; 
alert(person1.name);   //"Greg" ——来自实例 alert(person1.hasOwnProperty("name"));  //true alert("name" in person1);  //true alert(person2.name);   //"Nicholas" ——来自原型 alert(person2.hasOwnProperty("name"));  //false alert("name" in person2);  //true delete person1.name; 
alert(person1.name);   //"Nicholas" ——来自原型 alert(person1.hasOwnProperty("name"));  //false alert("name" in person1);  //true

在以上代码执行的整个过程中,name 属性要么是直接在对象上访问到的,要么是通过原型访问到 的。因此,调用"name" in person1 始终都返回 true,无论该属性存在于实例中还是存在于原型中。 同时使用 hasOwnProperty()方法和 in 操作符,就可以确定该属性到底是存在于对象中,还是存在于 原型中,如下所示。

function hasPrototypeProperty(object, name){     return !object.hasOwnProperty(name) && (name in object); 
}

由于 in 操作符只要通过对象能够访问到属性就返回 true,hasOwnProperty()只在属性存在于 实例中时才返回 true,因此只要 in 操作符返回 true 而 hasOwnProperty()返回 false,就可以确 定属性是原型中的属性。下面来看一看上面定义的函数 hasPrototypeProperty()的用法。

在使用 for-in 循环时,返回的是所有能够通过对象访问的、可枚举的(enumerated)属性,其中 既包括存在于实例中的属性,也包括存在于原型中的属性。屏蔽了原型中不可枚举属性(即将 [[Enumerable]]标记为 false 的属性)的实例属性也会在 for-in 循环中返回,因为根据规定,所 有开发人员定义的属性都是可枚举的。

要取得对象上所有可枚举的实例属性,可以使用 ECMAScript 5的 Object.keys()方法。这个方法 接收一个对象作为参数,返回一个包含所有可枚举属性的字符串数组。例如:

function Person(){ } 
 
Person.prototype.name = "Nicholas"; 
Person.prototype.age = 29; 
Person.prototype.job = "Software Engineer"; 
Person.prototype.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var keys = Object.keys(Person.prototype); 
alert(keys);       //"name,age,job,sayName" var p1 = new Person(); 
p1.name = "Rob"; 
p1.age = 31; var p1keys = Object.keys(p1); 
alert(p1keys);    //"name,age"

这里,变量 keys 中将保存一个数组,数组中是字符串"name"、"age"、"job"和"sayName"。这 个顺序也是它们在 for-in 循环中出现的顺序。如果是通过 Person 的实例调用,则 Object.keys() 返回的数组只包含"name"和"age"这两个实例属性。
如果你想要得到所有实例属性,无论它是否可枚举,都可以使用 Object.getOwnPropertyNames() 方法。

var keys = Object.getOwnPropertyNames(Person.prototype);
alert(keys); //"constructor,name,age,job,sayName"

3.更简单的写法
前面例子中每添加一个属性和方法就要敲一遍 Person.prototype。为减少
不必要的输入,也为了从视觉上更好地封装原型的功能,更常见的做法是用一个包含所有属性和方法的
对象字面量来重写整个原型对象,如下面的例子所示:

function Person(){
}
Person.prototype = { name : "Nicholas", age : 29, job: "Software Engineer", sayName : function () {
 alert(this.name);
 }
};

在上面的代码中,我们将 Person.prototype 设置为等于一个以对象字面量形式创建的新对象。
最终结果相同,但有一个例外:constructor 属性不再指向 Person 了。
每创建一个函数,就会同时创建它的 prototype 对象,这个对象也会自动获得 constructor 属性。而我们在
这里使用的语法,本质上完全重写了默认的 prototype 对象,因此constructor属性也就变成了新
对象的 constructor 属性(指向Object 构造函数),不再指向 Person 函数。此时,尽管instanceof
操作符还能返回正确的结果,但通过 constructor 已经无法确定对象的类型了,如下所示。

var friend = new Person();
alert(friend instanceof Object); //truealert(friend instanceof Person); //truealert(friend.constructor == Person); //falsealert(friend.constructor == Object); //true

在此,用 instanceof 操作符测试 Object 和 Person 仍然返回 true,但 constructor 属性则
等于 Object 而不等于 Person 了。如果 constructor 的值真的很重要,可以像下面这样特意将它设
置回适当的值。

function Person(){
}
Person.prototype = { constructor : Person, name : "Nicholas", age : 29, job: "Software Engineer", sayName : function () {
 alert(this.name);
 }
};

以上代码特意包含了一个 constructor 属性,并将它的值设置为 Person,从而确保了通过该属
性能够访问到适当的值。

注意,以这种方式重设constructor属性会导致它的[[Enumerable]]特性被设置为 true。默认
情况下,原生的constructor属性是不可枚举的,因此如果你使用兼容 ECMAScript 5 的 JavaScript 引
擎,可以试一试 Object.defineProperty()。

function Person(){
}
Person.prototype = { name : "Nicholas", age : 29, job : "Software Engineer", sayName : function () {
 alert(this.name);
 }
}; 
//重设构造函数,只适用于 ECMAScript 5 兼容的浏览器Object.defineProperty(Person.prototype, "constructor", { enumerable: false, value: Person
});

4.原型的动态性
由于在原型中查找值的过程是一次搜索,因此我们对原型对象所做的任何修改都能够立即从实例上
反映出来——即使是先创建了实例后修改原型也照样如此。请看下面的例子。

var person= new Person();
Person.prototype.sayHi = function(){
 alert("hi");
};
person.sayHi(); //"hi"(没有问题!)

下面是重点:
以上代码先创建了 Person 的一个实例,并将其保存在 person 中。然后,下一条语句在 Person.
prototype 中添加了一个方法 sayHi()。即使 person 实例是在添加新方法之前创建的,但它仍然可
以访问这个新方法。其原因可以归结为实例与原型之间的松散连接关系。当我们调用 person.sayHi()
时,首先会在实例中搜索名为 sayHi 的属性,在没找到的情况下,会继续搜索原型。因为实例与原型
之间的连接只不过是一个指针,而非一个副本,因此就可以在原型中找到新的 sayHi 属性并返回保存
在那里的函数。尽管可以随时为原型添加属性和方法,并且修改能够立即在所有对象实例中反映出来,但如果是重
写整个原型对象,那么情况就不一样了。我们知道,调用构造函数时会为实例添加一个指向最初原型的
[[Prototype]]指针,而把原型修改为另外一个对象就等于切断了构造函数与最初原型之间的联系。
请记住:实例中的指针仅指向原型,而不指向构造函数。看下面的例子。

function Person(){
}var friend = new Person();

Person.prototype = { constructor: Person, name : "Nicholas", age : 29, job : "Software Engineer", sayName : function () {
 alert(this.name);
 }
};
friend.sayName(); //error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先创建了 Person 的一个实例,然后又重写了其原型对象。然后在调用
friend.sayName()时发生了错误,因为 friend 指向的原型中不包含以该名字命名的属性。图 6-3 展示了这个过程的内幕。


webp

从图 6-3 可以看出,重写原型对象切断了现有原型与任何之前已经存在的对象实例之间的联系;它
们引用的仍然是最初的原型。

  1. 原生对象的原型
    原型模式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创建自定义类型方面,就连所有原生的引用类型,都是采用这种模式
    创建的。所有原生引用类型(Object、Array、String,等等)都在其构造函数的原型上定义了方法。
    例如,在 Array.prototype 中可以找到 sort()方法,而在 String.prototype 中可以找到
    substring()方法,如下所示。

alert(typeof Array.prototype.sort); //"function"alert(typeof String.prototype.substring); //"function"

通过原生对象的原型,不仅可以取得所有默认方法的引用,而且也可以定义新方法。可以像修改自
定义对象的原型一样修改原生对象的原型,因此可以随时添加方法。下面的代码就给基本包装类型
String 添加了一个名为 startsWith()的方法。

String.prototype.startsWith = function (text) { return this.indexOf(text) == 0;
};var msg = "Hello world!";
alert(msg.startsWith("Hello")); //true

这里新定义的 startsWith()方法会在传入的文本位于一个字符串开始时返回 true。既然方法被
添加给了 String.prototype,那么当前环境中的所有字符串就都可以调用它。由于 msg 是字符串,
而且后台会调用 String 基本包装函数创建这个字符串,因此通过 msg 就可以调用 startsWith()方法.

  1. 原型对象的问题
    原型模式也不是没有缺点。首先,它省略了为构造函数传递初始化参数这一环节,结果所有实例在
    默认情况下都将取得相同的属性值。虽然这会在某种程度上带来一些不方便,但还不是原型的最大问题。
    原型模式的最大问题是由其共享的本性所导致的。
    原型中所有属性是被很多实例共享的,这种共享对于函数非常合适。对于那些包含基本值的属性倒
    也说得过去,毕竟(如前面的例子所示),通过在实例上添加一个同名属性,可以隐藏原型中的对应属
    性。然而,对于包含引用类型值的属性来说,问题就比较突出了。来看下面的例子。

function Person(){
}
Person.prototype = { constructor: Person, name : "Nicholas", age : 29, job : "Software Engineer", friends : ["Shelby", "Court"], sayName : function () {
 alert(this.name);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var person2 = new Person();
person1.friends.push("Van");
alert(person1.friends); //"Shelby,Court,Van"alert(person2.friends); //"Shelby,Court,Van"alert(person1.friends === person2.friends); //true

在此,Person.prototype 对象有一个名为 friends 的属性,该属性包含一个字符串数组。然后,
创建了 Person 的两个实例。接着,修改了 person1.friends 引用的数组,向数组中添加了一个字符
串。由于 friends 数组存在于 Person.prototype 而非 person1 中,所以刚刚提到的修改也会通过
person2.friends(与 person1.friends 指向同一个数组)反映出来。假如我们的初衷就是像这样
在所有实例中共享一个数组,那么对这个结果我没有话可说。可是,实例一般都是要有属于自己的全部
属性的。而这个问题正是我们很少看到有人单独使用原型模式的原因所在。



作者:alex夏夜
链接:https://www.jianshu.com/p/8432348ae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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